资质问答
24小时服务咨询热线
VX:zjwh365

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于做好2025年度奉化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 14:02:52
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9]74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宁波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及职称自主评审(评聘)单位目录的通知》(甬人社函2023]57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根据宁波市委办和市府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9]74号)文件精神,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企业总部在宁波,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职称。凡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后并注册,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其担任相应助理工程师职务,其注册、社保和聘用一致的时间可累计计算聘任时间,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师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单位性质、申报专业,分别按宁波市各工程系列职称主管部门2025年评审通知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1.工业工程专业工程师申报条件按《工业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附件1)执行。其中对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不包括面试答辩得分)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的人员,也可申报(量化评价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要与申报专业相关联,且为近4年内取得)
2.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申报条件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水利专业工程师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水利[2025]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
申报对象按照《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17]45号)文件要求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执行。所有申报人员近3年(2023年-2025年)累计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得少于27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每年度不得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2学时)、专业科目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必须前提条件,不满足这一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继续教育学时以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或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中下载的学时登记证明为准,其他形式的学时证明不予认可。
(三)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任期内近4年(2021-2024年)考核等次均须达到合格以上,考核材料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应与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职称聘任、获奖、本人述职等申报信息相符;且需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表样式可参考附件2),杜绝以奖状替代、单旬评语无业绩阐述和近3年合并考核。如年度内有工作单位调动的,以本年度最终工作单位为年度考核单位。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
(五)市外证书确认要求
参加我区工程技术类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人员,如持有市外或垂直系统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需按规定认定证书。
三、申报评审程序
奉化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等程序上报宁波市奉化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https://sl.pidiqi.com/Vzyiia),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具体操作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省平台首页操作手册。
(三)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其申报资格由奉化区工程系列中评委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并视情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申报人员按要求做好材料补正工作,对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奉化区工程系列中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纸质材料报送。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须将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4)报送至中评委办公室。
(五)面试答辩。中评委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运用业绩评估、面试答辩等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面试答辩内容将与从事专业及工作业绩相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评审工作结束后,奉化区工程系列中评委办公室将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证书发放。根据《关于宁波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9号)文件规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制证。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发文制证后,从省平台“电子证书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对象要真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佐证材料中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证明,以及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论文查询证明,并同时上传封面、目录、有本人名字的正文内容。
(二)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基本条件、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按规定程序履行好推荐职责、
(三)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评审表归档要求。纸质评审表不需报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将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在评审结果文件公布及电子证书生成后,通过法人账号登陆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
(五)缴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执行,评审费每人180元。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二)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假冒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国家科技成果奖证书》,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四)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了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到2025年9月26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逾期网上平台不予受理,(注:个人提交单位后,系统自动计算5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期,公示期内单位无法提交审核推荐)
农业工程、交通工程、自然资源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工程、
生态环境工程、广播电视工程、快递工程等专业以宁波市级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准。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防止因管理服务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当年申报.
附件:1.工业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申报材料要求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B7Vf2u)(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RNJ7ra)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aIzuiu)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ieuAje)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NJfIv)(广东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