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问答
24小时服务咨询热线
VX:zjwh365

扫一扫,关注我们
申报开始!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2-16 11:38:38
2025广东职称评审即将开始了!新规更注重实际业绩和能力,降低了学历和资历门槛,具体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全国职称申报系统(https://sl.pidiqi.com/Vzyiia)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附件1)文件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广东省及中央驻粤从事轻工工程领域轻工电器、轻工工艺、轻工装备等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5号)(附件2)要求均可申报。受理其申报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及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申报评审。
中央驻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具备自主评审权的地市,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地参加评审;暂未开展本专业评审的地市,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通过地市人社部门进行委托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5号)(附件2)规定的条款。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需提供2025年度工程技术(轻工工程)专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他专业或系列继续教育证书为无效证明材料。
公需课程可以登录“广东省人社厅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sl.pidiqi.com/jERzq2)进行学习,专业课程远程教育可登陆“广东人才培训网”进行学习。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同一系列同一层级的不同专业职称评审。符合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应使用不同业绩成果申报不同专业职称。
(五)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六)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根据省人社规(2020)33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与配套规定的通知《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附件3),对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确认申请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载)。除申报评审职称外,本评委会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七)粤港澳大湾区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本专业职称评审时,实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号(附件4)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八)在职在岗证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有关规定,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在职人员应提交连续半年与个人经历相符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其中证明在职在岗材料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
(九)技工院校学历。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十)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实行答辩制。在正式答辩前5个工作日内,由评委会办公室通知申报人答辩的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不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三、申报途径及材料
(一)申报途径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3.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职称评审
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
(二)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sl.pidiqi.com/jERzq2)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逾期未通过系统提交申报的将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2.纸质材料申报:
评审表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纸质材料须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报一致,具体纸质材料要求,请认真阅读《2025年度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材料填报指南》(附件5),申报专业名称请严格按照《轻工工程专业设置对照表》(附件6)填写。
四、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五、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单位审核评价意见”负责,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位置公开,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计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由报送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收费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收费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七、评后公示、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公示结束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三)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其他要求
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本评委会未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九、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受理材料时间:2026年3月5日至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公众节假日不受理材料)。申报人员应一次性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对于填报有错漏或不符合申报有关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及时补正,若申报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现场受理材料(不接收快递):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中轻大厦201室
联系人:高老师
附件:
1.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
2.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5号)
3.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
4.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
5.2025 年度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材料填报指南6.轻工工程专业对照表
7.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8.破格推荐函
9.专业技术报告评价表
10.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