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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对部分建筑资质的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10:09:47
国务院对部分建筑资质的调整通知。2019年11月15日,国发〔2019〕25号《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中提到在试点区域直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在附件发布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明确提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直接取消审批,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本次公布的清单还涉及房建一级、市政一级,部分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以及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方面的调整,施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其中清单还涵盖特级资质和其他资质的调整,实行电子化申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直接取消消防资质审批等重磅政策。虽然现在只是试点,但是相信很快全国会普及。
以上便是关于国务院对部分建筑资质的调整通知,如果你有关于建筑资质代办的问题,可以持续关注平地起,或者直接向我们的老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