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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5 15:44:41
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连南经促审批【2018】55 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资金证明,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项目
二、建设单位: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以及三排镇(共5个核心村)
四、项目概况:
对大蓝(含邓屋)核心村进行道路绿化提升、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大蓝居民街 建造和标识系统铺设等建设,对老屋核心村进行道路绿化提升、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集市街道改造和标识系统建造的建设,以及马安河绿道网建设工程、对墩龙瑶寨核心村进行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墩龙瑶族风情商业街改造和建筑修葺整治工程、示范片展示馆建设工程等建设,对省道S261东芒村公路两侧提升改造工程,进行道路整治工程、宅间路硬化和主要道路扩宽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水沟渠三面光建设、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高速入口景观提升、村庄入口标识、村委会改造、文化广场提升改造、水坝休闲公园改造和省道沿线风貌提升工程等建设,对坚埂核心村进行道路整治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瑶族风情商业街改造和标识系统建造等建设,工程投资和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现场施工指导与监督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内容。
(2)规模:
对大蓝(含邓屋)核心村进行道路绿化提升、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大蓝居民街 建造和标识系统铺设等建设,对老屋核心村进行道路绿化提升、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集市街道改造和标识系统建造的建设,以及马安河绿道网建设工程、对墩龙瑶寨核心村进行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墩龙瑶族风情商业街改造和建筑修葺整治工程、示范片展示馆建设工程等建设,对省道S261东芒村公路两侧提升改造工程,进行道路整治工程、宅间路硬化和主要道路扩宽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水沟渠三面光建设、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高速入口景观提升、村庄入口标识、村委会改造、文化广场提升改造、水坝休闲公园改造和省道沿线风貌提升工程等建设,对坚埂核心村进行道路整治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环卫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瑶族风情商业街改造和标识系统建造等建设,工程投资和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招标控制价:5个核心村暂定为5600万元。其中包括勘察设计费 117.6万元[包括勘察费25设计费92.6万元],其中沿彼村1000万由县政府统筹涉农资金中解决,其他5条核心村(寨岗镇成头冲村大蓝、石坑莨村老屋、三排镇东芒村东福、连水村墩龙瑶寨、山溪村坚埂)总建筑安装工程费5482.4万元。注:建筑安装工程费待施工图通过图审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该预算编制经财政出具最高限价,中标人以财政核定的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勘察设计费最终以财政审核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计费依据,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算所得的勘察设计费×(1-投标报价下浮率),以最终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资金来源:由争取上级补助和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五、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50万,元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
(1)银行转账(汇款)时,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汇款)凭证原件核对。
(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时,开标时递交原件
六、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建筑类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类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
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为一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固定投标员)
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R接受,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3 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评标环节,其资质、诚信评价分数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5项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官网的“公示公告”中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固定投标员)
9、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没有行贿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需对所递交的行贿记录查询结果的资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和出具承诺函)
10、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银行转账(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
11、踏勘现场:因工程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人员须带上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按各自分工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符合附件四现场踏勘人员资格要求)及已填写的现场踏勘证明书(一式两份)提前和招标代理联系并提供证件核对(除现场踏勘证明书外,其余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自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 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假日除外)。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三”,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九、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二、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和出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763-8663383
地 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府前路县政府综合大楼411室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 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五、 建设单位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建设单位: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尽事宜请联系:曹工020-37059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