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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北江防护体系建设管理局英德市城区防洪工程2018-2019年度维修工程(土建部分)竞争性磋商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0 10:46:06
更多资讯,请联系:曹小姐 020-85462388-8098
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英德市北江防护体系建设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英德市城区防洪工程2018-2019年度维修工程(土建部分)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1-201812-20600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城区防洪工程2018-2019年度维修工程(土建部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49,590.6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英德市城区防洪工程2018-2019年度维修工程(土建部分)
5.2、工程地点:英德市英城街道和大站镇
5.3、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4、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主体工程,汛期抢险及其它零星工程至2019年10月15日止,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5、付款方式:
5.5.1、项目工程进度款可按一次或多次支付,每次按实际完成投资的85%申请支付(其中80%支付给施工单位,其中5%作为工资保证金暂扣在财政局);
5.5.2、为确保英德市城区防洪工程2019年安全度汛,主体工程完成后承建单位须按防汛抢险要求成立汛期抢险队伍,配备足够的抢险人员和机械设备,负责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汛期的临时抢险施工任务,在险情发生后1个小时内进场抢险,缺少或迟到一次扣人民币2万元,结算时一次扣除;
5.5.3、2019年10月15日后进行结算,在验收合格及完成财政审核后,申请支付至财政审核结算总价的97%;
5.5.4、本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5.5.5、剩余财政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满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年内付清。
注: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申请,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竞争性磋商承诺书原件。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供应商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
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8、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9、踏勘现场:考虑到本项目工期紧、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标前踏勘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其中1名)、须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踏勘人员证书(建造师证、施工员证)及身份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及已填写的现场踏勘证明书(一式两份)提前和招标代理联系并提供证件核对(除现场踏勘证明书外,其余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自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18年12月 10日至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假日除外)。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七、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7)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汇入此帐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下:
户 名: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新支行
帐 号:680868374990
投标人必须用投标人名称的账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同时在银行账单单据中按以下要求写明: |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810-304005-0027 |
(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致使银行无法查核该公司的保证金递交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2 月10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英德市英城镇英城街金子山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20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英德分中心开标室(详细地址:英德市英城镇英城街金子山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2 月20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英德分中心开标室(详细地址:英德市英城镇英城街金子山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