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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专项设计资质申报要去哪里-平地起
发布时间:2021-08-18 09:58:39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企业三级资质许可实施问题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133号,2008年4月29日)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不包括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资质)的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三、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各专业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条件需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
受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窗口受理; 2、申请材料原件核对;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进行审核,在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件。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初审后,企业自行报送省住建厅核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咨询电话: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受理窗口:83805052、83280852;
受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内五楼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509、51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