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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13:48:51

      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劳务资质


      其实,早在2021年4月份,贵州省建设厅发布了一则《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推进专业作业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指出了:


      劳务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以建筑工人取得的技能工种分类,设立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混凝土、钢筋、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 11 个专业作业,企业可自主选择不多于2个专业作业工种。


      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通过“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事宜,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注册地点等。新设立的劳务专业作业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备案信息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持有营业执照劳务作业企业通过备案后即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分包作业;在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中不再将劳务作业企业是否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列为检查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企业资质标准出台前,我省保留已经取得的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继续有效,劳务企业出省承接业务,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需要提供资质的,企业可依法向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部门)提出申请,按原方式办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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